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中旬至5月下旬,市委第七巡察组对中共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党组坚持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部署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研究整改工作,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标对表市委巡察整改要求,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个自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动认领责任,认真剖析根源,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时间“四张清单”,对照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三是坚持以上率下,狠抓整改到位。院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处室所根据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扎实抓好具体问题解决。建立整改工作推进督查机制,实行问题销号管理,切实提升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实效。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针对“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市委要求不够到位,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重要指示精神不够积极主动,参谋助手作用不够凸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巡视工作等系列重要论述和关于“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重要指示精神等安排专题学习12次。
二是强化新型高端智库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做大做强做优”的使命要求,研究提出打造“全省一流、全国知名、全球视野”新型高端智库建设的目标路径和“五大工程”具体举措,研究制订“新型高端智库建设五年规划”,更高站位思考、更宽视野谋划、更大力度推进智库创新发展。
三是强化批示件跟踪办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台账、严密流程、压实责任、加强调度、形成闭环的工作机制,确保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不折不扣、有力有效得到落实。
四是强化研究质量提升。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平急两用”设施建设、重大平台高质量发展、甬江科创区建设、十五五“四个重大”事项谋划等重点领域,谋划起草形成12篇高质量的决策建议稿,获得市领导批示11次,1个课题荣获国家发改委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1个课题获评全市党政系统十佳调研成果,在港口海洋、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领域已经基本形成了较有口碑的研究品牌。
2.关于“全面建强‘三支队伍’存在短板,人才立院支撑不够坚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树立“人才强院”导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省委、市委关于“三支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制订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出台《岗位聘用管理办法(修订)》《实习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持续做好正高、副高职称申报以及领军拔尖人才、社科人才培养项目人选推荐和考察培养工作。
二是加大人才引育留用。实施“卓越人才招引计划”,结合创新型研究所建设,积极招引具有省级乃至全国知名度、影响力的领军人才和研究团队,目前已完成1名宁波市拔尖人才的交流调动。落实人才关心关爱“暖心”举措,提升高层次人才队伍的稳定性。
三是抓好人才能力提升。已组织“甬智大讲堂”5次,举办提升发展规划研究能力研修班2期,“党员之星、岗位能手”评比活动3次,参加“发改·青年”双周讲堂发言分享干部3名,积极营造“创新、实干、奋进”的浓厚氛围。
3.关于“深化改革谋求创新意识不够有力,体制机制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探索设立创新型研究所。研究制订“创新型研究所管理办法”“创新型研究所章程”,多次到大院大所学习调研,已与东南大学、部分市属国企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二是完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开展绩效薪酬体系优化改革,突出绩效奖励重点,强化“优绩优酬”“多劳多得”的激励导向,建立以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三是抓好智库数据平台建设。建立平台建设使用管理体系,将平台纳入市发改信创适配改造项目子功能项目,加强知识成果的共享利用。
(二)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严实,‘勤廉智库’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4.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修订《中共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专题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院党组书记与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签订承诺书,党组书记与党组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负责人和代管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责任书。
二是加强岗位廉政风险清单化管理。以处室所为单位,排查廉政风险点32个,制定防控措施33条;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召开新任职干部任前集体谈话会,加强日常廉政提醒;强化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赴市国家安全教育馆、市城市展览馆、“清奉万家”教育实践基地等开展现场教学3次,组织党员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40份。
三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出台《院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实施方案》和“立改废”清单,截至目前,新制定制度9项,修订制度17项,基本形成了一套系统集成、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规章制度体系。
5.关于“纪检监察监督不够精准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6个,列出整改措施22条,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效果。进一步聚焦监督切口,根据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的机构改革情况,狠抓“四责协同”,落实落细政治监督。
二是协助市发展规划研究院排查廉政风险点32个,制定防控措施33条,对11名新任职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督促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制定、修订制度26项。
三是围绕《巡察建议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完成对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等3家监督单位50万元以下课题管理情况的专项监督,对不规范问题进行提醒纠正。
四是深入履行党内监督专责和协助党组职责,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提升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能力,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6.关于“课题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细化制度规定。修订《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课题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立项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经费管理等内容,细化对课题签约、合同签订、询价函报价函格式、全流程台账等内容的具体规定,强化过程把控,形成管理闭环。
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做好课题管理办法的宣传和阐释,启动课题管理升级项目,完善课题申报全流程管理,依托课题管理平台强化制度执行。
7.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制度规定。修订《中共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党组工作规则》《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规范大额资金决策制度。
二是严格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修订《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核、审批等程序,严格限制大额现金支付,加强报销事项的合规性审核,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报销事项一律不予审批。
三是建立定期对账机制。定期核对收款和支出情况,院长办公会议定期听取预算执行情况汇报。
(三)针对“推进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机关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
8.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加强领导班子运行机制建设,修订《中共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党组工作规则》《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细化明确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具体标准,对讨论事项、议事程序、会议记录等作进一步规范明确,并严格抓好落实。
9.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新型高端智库建设中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党建和业务“双融双促双提升”,坚持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目前,党组已组织专题研究党建工作6次。
二是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抓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机关党总支和三个党支部均获四星级党支部,机关第三党支部通过“模范党支部”复评。做好机构改革后党支部建立和支委改选,加强对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已组织总支书记、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党务培训3人次。指导督促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10.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整体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干部梯队建设。9月份严格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完成5名处级领导职务岗位选拔,2名青年干部分别荣获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成绩突出个人和共同富裕示范先行成绩突出个人。10月份完成1名中层干部调入,6名干部调配任命,3名干部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中1名85后干部取得副研究员职称资格。
二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对接,对干部选拔任用、出国(境)审批、评优评奖推荐等重大事项主动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重视干部日常管理,部署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出台作风效能建设行动方案,同时加强作风纪律检查,目前已开展检查3次。
三、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整改措施落实,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新型高端智库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加强科学理论武装,严格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与党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对表对标,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查找差距,以全面、彻底地抓好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继续发挥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作用,严格对照问题、任务、责任、时间“四张清单”,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任务,加强检查督查,巩固整改工作成果,防止问题再度发生。对长期性整改的任务和问题,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无缺项、无遗漏、全覆盖。
(三)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把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与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专项巡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作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全院改革发展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着眼长远、注重长效、举一反三,突出补短板强弱项,创新运用务实管用工作方法,加快实现工作闭环,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将整改成果运用到推动新型高端智库建设、提升资政辅策能力上来,为打造“全省一流、全国知名、全球视野”新型高端智库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4-89186700;邮政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9楼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组织人事处。
中共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党组
2024年12月3日